华为与联发科专利诉讼大战:最高院裁定管辖权争议
来源:陈超月 发布时间:2025-05-25 分享至微信
近日,华为与联发科之间的专利诉讼战引发了广泛关注。据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信息,最高人民法院对双方涉及的四起管辖权争议作出了裁定,结果均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。这场专利纠纷涉及5G、4G等关键技术,双方在中国多地展开诉讼,争夺法律“主场”优势。

华为起诉联发科案: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获支持

2024年8月,华为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联发科及其关联公司,指控其侵犯两项发明专利权,并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及赔偿损失。联发科对此提出管辖权异议,认为案件应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。一审法院驳回了联发科的异议,认为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。

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后支持了一审裁定,认为华为提供的证据能够初步证明侵权行为发生在广东省东莞市,因此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有权管辖。此外,华为同时起诉了芯片制造商和终端销售商,构成特殊必要共同诉讼,进一步巩固了广州法院的管辖权。

联发科起诉华为案:郑州中院获支持

另一方面,联发科及其子公司在2024年7月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华为及其关联公司,指控其侵犯两项4G标准必要专利。联发科声称,尽管其始终秉承FRAND(公平、合理、无歧视)原则进行许可谈判,但华为存在明显过错,导致双方未能达成协议。

在本案中,华为的河南销售商提出管辖权异议,认为联发科通过“陷阱取证”人为制造了管辖连结点。然而,郑州中院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证明河南销售商实施了销售行为,因此驳回了异议。最高人民法院最终维持了一审裁定,认为郑州中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。

双方争夺“主场”优势

从目前公布的裁定结果来看,华为和联发科分别赢得了各自发起诉讼地的管辖权争议。华为倾向于将案件集中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理,而联发科则希望在郑州中院推进诉讼。这种策略可能与两地法院在专利案件审理中的倾向性有关,双方都希望在熟悉的法律环境中争取有利判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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